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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社保基金将可进行境外证券投资

  发布日期:2005-2-28 发布者:[风险投资家]  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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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

 
  记者田俊荣报道:2005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近日在深圳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树清在会上透露,今年将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资金双向合理流动。将支持保险机构、社保基金进行境外证券投资;允许国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经批准后存放境外或进行保值运作;对境外投资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后续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简化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手续;引进国际开发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据介绍,今年,外汇局将加快培育外汇市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将扩大外汇供求范围,进一步满足个人、企事业单位及金融机构合理用汇需求;改进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增加外汇市场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进一步提高外汇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

  今年,外汇局还将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便利贸易和投资活动。将完善外汇账户管理,调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方式;进一步便利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活动;继续实行符合跨国公司经营特点的外汇管理政策,便利跨国公司内部资金运营和外汇资金的集中付汇。

  郭树清强调,保持国际收支平衡是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之一。宏观调控四大目标之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国际收支不平衡是开放条件下内部经济失衡的外在反映,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加剧内部经济失衡。因此,在宏观调控目标中,国际收支平衡不是次要的外在的一个方面,而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目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研究建立调节国际收支的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这是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度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一段时期,外汇管理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力争在外汇管理的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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