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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6-10-20 23:44:40 发布者:[黄鲁生]  TAGs:[风险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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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推进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风险投资公司就好比“母鸡”,通过它去孵化“金蛋”——高新技术项目,并因此得到发展。
 
     自从民建中央向全国政协提交的的《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后被称为"一号提案"的发表,标志着风险投资已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并进入了实际的探索与操作。到1999年6月,中国已成立了92家风险投资公司,注册资金达74亿元,但真正投入的只占10%左右。这些公司大部分是地方财政出大头,政府设立并组建的。如1998年12月成立的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政府出资68%;1999年7月成立的深圳创新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注册资本7亿元,其中政府出资5亿元;1999年8月成立的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首期6亿元全部由地方财政出资。 我们将这个数字与美国的同期数字比较一下:美国有4,00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居世界首位。它们每年为10,000家高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目前,美国的风险投资基金规模已达480亿美元。近50年来,风险资本对美国高科技产业的成长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公司上市前的启动投资主要来自风险资本。英国前首相撤切尔夫人曾说,英国高科技产业比美国落后10年,主要是风险投资起步比美国晚了10年。
 
    由此可见我们与先进发达国家的差距!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投资的支撑,风险投资是高技术产业化“孵化”的“母鸡”。我国当前风险投资的发展着许多不足,成为制约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怎样突破这个“瓶颈”?笔者认为:
 
1、加快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从政策上给于风险投资公司以优惠。就世界范围来看,各国政府为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均制定了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例如50年代,美国国会修改《国内税法》第1244条,允许对小企业投入达2.5万美元的投资者从其普通所得中冲销由此项投资带来的任何资本损失,以减轻其税负;随后又通过《1958年小企业投来法》对专事风险投资的小企业投资公司的组建和经营作出具体规定,5年间就涌现了692家小企业投资公司,筹集风险资本8.14亿美元;1978年美国又再次将长期资本利得税从49%降低到28%,形成了美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第二次高潮。
 
    中国的风险投资机构从一开始就采用了“官办官营”的模式,即由各级政府出资组建投资公司,按照国有企业的模式进行运作。实践证明,这种模式不能适应风险投资的特点和运作规律,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采用这种模式的无一例外地都遭到了失败。这是因为在国有独资公司的模式下,无论设计怎样周密的监督代理人方案,还是难以解决所有者虚置和预算软约束问题,当然更无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还有就是风险资本严重不足,原因是受金融严格管制影响,加上国家投入不足,资金来源问题始终是困扰风险投资机构的大问题。例如我国在1983年成立的第一个风险投资公司——中国高技术创业投资公司,除了注册资本金以外,再无资金来源。在其业务规模扩大以后,为弥补资金不足采用了高息揽储的方法。而这种短期、固定利率资金带来的还款压力,最终导致其偏离风险投资路线而进入房地产和证券炒作。最终被行政撤消。所以,要尽快克服中国风险资本运作体制“官办官营”的致命缺陷。
 
    2、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加入风险投资行业。我国有近10万亿人民币存款,其中民间储蓄就达到7 万亿元人民币。风险投资尽管风险程度高,而一旦获得成功,就可以获得高额回报。据统计,美国从事风险投资的长期平均年回报率可达到20%以上,而股票的长期平均年回报率为9%-15%,国债则为5%-6%。目前我国投资渠道少,又有大量储蓄闲置。社会上愿意冒高风险获得高收益的,大有人在。近来风靡全国的“彩票”热就可见一斑。是否可以试行A、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会宣传风险投资的知识、意义和作用;B、同时借鉴国外经验从政策上出台一些有利于个人投资的法律法规。C、加强对风险投资公业的管理,从而减低人们的投资风险。通过官方和民间的工作,如果能将上述社会闲置资金的5 %引入风险投资业,就相当于现在风险投资规模的100倍!将给我们的高新技术产业带来很可观的资金。
 
     3、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是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它以智能科技为龙头和核心,是创新产业投资,经济收益主要不是靠企业的利润分配,而是通过股票上市后股权出售获得的高额增值;高风险不是来源于资本市场的波动性,而是来自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可行性,技术产品市场化的不确定性以及企业管理的复杂性。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国外的风险投资公司一般都是要求在3——7 年回收投资。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回购、出售和上市。风险资本在成功以后能否全身而退,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投资者的决策取向。可以说,没有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就没有风险投资。而对于步入市场经济不久的中国来说,无论是公开上市的证券市场还是私募资本市场,在规模、流动性、可靠性以及运作成本和效率方面都不能满足风险资本退出的需要,因此亟待改善。
 
4、引进国外风险投资资金。美国是风险投资的发祥地。20世纪40年代,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劳瑞尔特(GeorgesDoriot)在波士顿创办了“美国研究与发展”,成为世界上最早的风险投资公司,并拉开了现代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序幕。70年代以来,风险投资日趋活跃,以其全新的运作方式,成为美国高新技术产业和美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由于风险投资实际的高回报率(每年平均达20%),令许多传统的行业相形见绌。目前,美国的风险投资基金规模已达480亿美元。但是,现在以美国为代表的世界经济已经明显进入衰退期,尤其是“9.11”事件发生后,美国的投资环境恶化;相对而言, 中国经济连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和稳定的政局,已经成为众多国外风险投资公司趋之若骛的热土。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新世纪最大也是最后一块“冒险家”的乐园,中国的高新技术产业方兴未艾,加上国内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令国外众多风险投资公司跃跃欲试。我们可以尝试引进国外风险投资公司, 也可以积极探索外商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建立独资、合作、合资的创业投资公司或参与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的发起。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不仅要看到引进国外风险投资资金好的一面——可以改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严重缺乏资金的局面,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风险投资不仅仅支持高科技项目的诞生与发展,更成为高科技项目的拥有者、垄断者,对其投资的高科技项目拥有控制权。因此,政府必须加以引导和制订相应保护措施。
 
5、建立健全关于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 鉴于发展风险投资对于科技进步和
经济建设的巨大促进作用,因此应该将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或增删。目的是使风险投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得到充分发展。国外有许多成功的例子可供借鉴。可以运用税收杠杆,鼓励个人参与风险投资、给与科技园和高科技企业税收优惠等,可以放宽技术入股的比例限制,可以制订规范风险投资公司及其各种公募和私募风险投资基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可以进一步加快制订和出台风险投资资金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可以进一步加快开放“二版”市场,鼓励设立风险投资保险公司,如此等等。总之,将风险投资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的战略任务来对待。
 
    只有这样,才可以使风险投资这个新兴的行业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得到社会的认同、得到规范的管理、得到法律的保障、得到健康的发展。风险投资才能从根本上步入正常的轨道,能孵“金蛋”的“母鸡”才会层出不穷。   
 
                     
                中国管理科学院特约研究员:  黄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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