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 陈勇
一 深圳高新技术发展情况
1 什么是高新技术?
规范地说,高新技术应称为高技术,后者从英文High Technology直译而来。为符合习惯,本篇文章里,本人在叙述中亦采用高新技术一词。高新技术现在非常时髦,但究竟什么是高新技术,即如何给“高新技术”下定义却是件困难的事,因为中外并无关于高新技术的确切定义。我们可以笼统地说,高新技术是建立在现代科学的前沿研究成果之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文明有重大影响的技术,但这一定义的宽泛性无助于我们准确地认识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品。
日本和美国采用具体的、可操作的方式来定义高新技术。日本采用的是列举法,日本人认为微电子、计算机、软件工程、光电子、空间技术、电子机械、生物技术均是高新技术。美国则采用一些指标来定义高新技术,经常采用的指标是研究和开发强度以及科研人员占总劳动力的比重。研究和开发强度以研发费用占销售额或增加值衡量。凡是这两项指标超过一定标准时,生产某一产品的企业就可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业,该产品即是高新技术产品。深圳市1998年1月1日实行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采用的是类似美国的方法。我市将高新技术企业分为开发型、生产型和投资型。以开发型企业为例,我市规定了7项条件,其中五项是硬指标,比如,年总产值和年销售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自产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和销售额应各占总产值和总销售额的5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并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等。
应该指出的是,高新技术虽然孕育于最高最新或较高较新技术成就,但它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是,高新技术产品具有重大的市场价值,开发成功或独占高新技术产品可以享有高额利润,从这个角度上看,高新技术与暂时无法体现经济效益的纯理论研究是不同的。当然,发展高新技术的意义远远不限于提高经济效益,事实上,高新技术对人们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乃至观念意识均有深刻的影响,对一国的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有重大的促进作用,这就是很多国家和地区重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原因。
2 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
为配合“高交会”在深圳召开,深圳市有关部门在1999年10月上旬在媒体上公布了一系列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数据,其中以市科技局10月6日在投资导报上发布的“深圳市科技统计要览”最为系统,下文使用的统计数字不少即来源于此。本文还引用了深圳市计划局编写的《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白皮书》(1998-1999〕等其他媒体公布的资料。为方便起见,本人在引用数字时,不再注明出处。此外,为满足论文研究需要,本文还在公布的统计数据基础之上,通过计算,产生了新的数据。
在描述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现状之前,我们先用几个数字来反映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在最近几年的发展“历史”,通过这些数字我们可以管窥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宏观概貌:1991年深圳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为22.86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百分比是7.4%,1994年的相应数字分别是146.20亿元和15.2%,1998年这两个数字分别655.18亿元和35.4%。我们可以看出,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深圳经济中的地位日显重要。根据本人计算,1998年工业增加值增长的18.5%中,高新技术产业贡献了 6.48个百分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14.5%当中,高新技术产业贡献了2.82个百分点。按照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速度、发展现状和发展潜力测定,毫无疑问,高新技术产业是深圳经济的第一增长点,并业已成为深圳的三大经济支柱之一。
为更加详细地反映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情况,本人在综合有关数据的基础上,制作了截止1998年反映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的3个重要数据统计表,这3个表分别是,表1-我市科技成果概况,表2-高新产品资金投入及生产销售情况,表3-高新技术产品情况:
表1
成果鉴定(累计)
国家级科技计
划立项数(累计)
专利授权情况
国际水平
国内领先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167
308
265
16
311
1037
表2
高新技术产品资金投入(亿
元)*
投入总额中用 于研究开发经费(亿元)
高新技术企业情况
总额
政府资金
银行资 金
企业自 筹
企业产值
(亿元)
销售收入
(亿元)
出口额
(亿美元)
企业利税
(亿元)
193.37
2.87
26.69
163.81
25.89
540.81
487.84
34.26
55.32
注:开发、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不限于被政府认定的129家企业,事实上,截止1998年,深圳市共有374家企业从事715种高科技产品的开发和生产。表2中的第1栏和第2栏数据包括了尚未被政府认定的,但也在生产高新技术产品企业的资金投入,反映高新技术产品情况的表3同样指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所有企业的情况。
表3
总产值(亿元)
销售收入(亿元)
出口额(亿美元)
利税(亿元)
合计
655.18
598.51
44.31
61.25
电子信息小计
602.12
552.47
41.91
53.82
其中
计算机硬件及软件
324.46
316.83
33.21
15.88
通信
211.04
177.11
4.71
32.22
微电子及基础元器件
27.60
26.32
2.25
2.41
机电一体化小计
25.92
23.21
1.13
2.57
新材料和新能源小计
16.92
16.28
1.25
2.59
生物技术小计
9.61
6.00
---
2.01
其他小计
0.62
0.54
0.02
0.26
根据政府公布的数据和公开的资料,我们可以发现,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有这样一些特点:
(1) 行业特征明显且高度集中。深圳的高新技术产业主要由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及新能源、生物技术四个部门构成。按产值计算,电子信息产品占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9成以上(92%)。在电子信息部门内部,计算机硬件及软件占产值的54%,通信产品占35%,两项合计占全部电子信息产品产值近9成,占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8成以上。按照政府2000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计算机产业、通信和广播电视产业的产值将分别达到390亿元、388亿元,二者分别占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是39%和38%。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受到最大影响的便是计算机产业和通信产业,本文提出的对策也是主要争对这两个部门的。
(2) 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虽多,但产量相对集中。〔无资料,需查企业性质资料,合资企业?〕
(3)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重高。根据市科技局在“白皮书”中提供的资料,1998年深圳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中,87.29%的品种具有知识产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286.19亿元,占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43.68%。具有知识产权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十分重要,拥有知识产权就可以避免受制于人和抵御外来风险,就可以获得更多的附加值,就具备了进一步开发新产品的基本条件而不仅仅是进口零部件的组装者。不过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在这么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当中,到底我们掌握了多少核心技术,在这方面并无公之于众的资料。据我了解,深圳企业掌握的核心技术并不多,众所周知,计算机芯片等核心技术、移动通信的CDMA技术均由外国人持有,在很多方面我们只是产品和技术的追随者。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同时也很难解决的问题,因为发展核心技术与研究和开发即R&D有关,在这方面,无论是人材还是钱财,我们都捉襟见肘。
(4) 深圳在研发领域的独特性有助于高新技术和产品开发。首次“高交会”在深圳召开之后,内地人惊叹深圳高新技术产品的品种之多、技术含量之高。人们在感叹之余,纷纷研磨深圳发展高科技的秘诀。谈论最多的便是深圳市扶持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即所谓的“22条”。政府鼓励扶持政策固然是深圳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深圳在研发方面的独特性也是内地不可比拟的。独特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 科技机构主要设在企业。深圳共有521家技术开发机构,其中477家建在企业,技术人员90%集中在企业。产生这一情况的原因当然不是政府行为,而是市场调节和企业行为的结果。企业把市场竞争的挤迫力传递至自身的科研机构,科研机构为企业服务的观念十分明确。这一良性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与国外的情况不谋而合,出过7个诺贝尔奖金得主的朗讯即是AT&T的下属公司。当然,科研机构以为企业服务为唯一宗旨可能会产生短视现象,科研机构为求立竿见影可能不会从事一些对企业有长远重大影响的课题的研究,从专利授权情况统计,我们似乎可以觉察这点,1998年深圳共授权专利1364件,但只有16件属于发明。B 经费大都企业自筹。企业研究开发经费的81.86%来自自筹,1998年高新技术产品资金投入共193.37亿元,其中政府资金2.87亿元,银行资金26.69亿元,企业自筹163.81亿元,投入总额中用于研发经费25.89亿元。看来政府在资金方面支持的力度不大,银行的积极性也有限。不过,企业自筹经费也有好处,这就是大大加强了企业的责任感,避免了企业经营人员的道德风险。从整体上看,深圳企业同样存在着研发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近26亿元的研发经费分摊到500家科研机构,每家得到的经费少得可怜。不过由于经费主要来自于自筹,因此财大气粗企业的研发经费还是比较可观的,比如华为1998年的科研投入为8.5亿元,占其年产值的10%。国际上经常采用科研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来衡量企业投入的情况,这一比例如超过10%,说明投入是比较充裕的。深圳的这一数字是4.3%,说明从整体上看,深圳研发投入是不足的,我个人认为,政府在这方面可以有很大的作为。
(5) 深圳高新技术产品产销率高。如不考虑历史数据,1998年深圳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是655.18亿元,产品销售收入是598.51亿元,后者占前者91.35%。这就是说,如果把高新技术产业当作一个整体看待的话,深圳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情况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还是相当理想的。不过如果深入分析一下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两大部门-计算机硬件及软件和通信部门,发现两者的差异还是很明显的,二者的产销率分别是97.64%和83.92%,通信产品的销售不太尽如人意。计算机硬件、软件的销售收入316.83亿元中33.21亿美元来自于出口(基本上都是硬件出口),按1美元换8.3元人民币计算,出口收入是275.64亿元人民币,出口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87%,这一数据表面了深圳计算机行业以出口加工为主的特性。通信产品销售收入的177.11亿元中39.09亿元来自于出口,出口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22%,出口收入所占比例不大说明深圳通信产品的国际化程度不高,拓展国际市场大有可为。
二 加入WTO我国在信息技术产品市场准入方面的变化
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主要的产品有两个:微型计算机和交换机。按照WTO的归类,它们属于信息技术产品。WTO关于信息技术产品有一个协议,即ITA。ITA是1996年12月在新加坡召开的WTO部长会议发布的“关于信息技术产品贸易的部长声明”(Ministerial Declaration on Trade i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oducts)的简称。中国加入WTO并签署ITA后,便要受此协议约束。下面就对ITA简要介绍一下。
ITA规定,当占世界贸易90%以上的的国家或单独关税区接受ITA时,ITA便开始生效,并从1997年7月1日起开始降低关税。由于在97年7月1日之前,90%的标准就已满足,因此接受ITA的国家如期开始降低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减税分若干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的减税比例相同。各阶段的段落界限分别是:1997年7月1日、1998年1月2日、1999年1月3日和2000年1月1日,2000年1月1日前完全消除关税。 ITA实际上只是建立了一个消除关税的机制,ITA虽要求审议非关税壁垒,但是在这方面并没有提出约束性要求。ITA的基本原则可以归纳为以下3条:减税必须包括声明附件列明的所有产品;所有产品的关税必须降到0;所有的其他税收和费用必须约束为0。尽管ITA规定所有产品必须包括在减税的范围之内,但对一些敏感性产品,ITA允许延长减税期限,但不能超过2005年。一些发展中国家对某些产品提出了延长减税期限的要求,并得到了其他协议参加者的同意。ITA同样以最惠国待遇原则为基础,即协议参加者所作的承诺对所有WTO成员都是适用的。
ITA附录有两个附件,即附件A和附件B,附录详细列明了减税的方式和减税产品的覆盖范围。减税方式主要涉及减税时间安排(如上述)等内容,附件A和附件B列明了具体减税产品的名称。附件A列明了协调制度下(“HS”, Harmonized System)的编码或涉及的部件,附件B列明了具体产品名称,而不管这些产品在协调制度下是如何分类的。附件A和附件B涉及的产品范围非常之广,从传真机到电话机,从光纤到印刷电路,不一而足。深圳高科技产业的两项主打产品微型计算机(附件B对本附件涉及的计算机作了具体的规定,列出了四个特征。从列出的特征来看,附件B所称的计算机主要指俗称的微机,其他类型的计算机不在此范围之内。)和交换机(LAN和WAN)及其部件赫然列入其中。
ITA规定,ITA参加者应定期审议产品范围(常称ITAⅡ),即通过讨论和评议扩大产品覆盖范围。1997年10月进行了第一次评议,在随后的两年里又举行了若干次讨论,但到目前为主,仍未能达成协议,即原来的产品覆盖范围没有增加。目前,尚不知道,即将在西雅图举行(1999年11月)的部长级会议会否讨论这一问题。
目前ITA有48个参加者,中国也是其中之一,但尚未接受。据报道,朱总理访美时,曾表示愿意接受ITA。
三 加入WTO对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影响
1 分析框架
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在他著名的《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了分析产业结构的五种竞争作用力,这五种竞争力的作用可用下图1表示:
潜在入侵者
新入侵者的威胁
供
方
供方侃价能力
产业竞争者
现有企业间的竞争
买方侃价能力
买
方
替代产品或
服务的威胁
替代品
在中国加入WTO之后,引起现有企业竞争态势变化的主要因素是,由于进入障碍的减少乃至消除(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外国“入侵者”的威胁骤然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而言,具有比较优势的进口产品2对国内生产者提出了最大的挑战。应当注意的是,考虑到中国市场开放承诺是多方位的,在分析加入WTO对高新技术的影响时,还应考虑中国在关联产业上作出的准入承诺。比如,通信产业的下游产业-电信服务的对外开放可能会削弱电信服务部门的议价能力。另外,替代产品的迅猛发展也是应当考虑的因素,比如移动通讯的迅猛发展会对有线电话形成冲击。
分析中国加入WTO对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影响时,还应考虑波特教授提出的现有企业间的竞争状况,即是在目前的市场准入条件下的国内市场的开放情况和集中度,因为国内市场的竞争程度与对外开放之后的国内产业的竞争力正相关。
下文在讨论中国加入WTO对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对通信制造业的影响时,以波特教授提出的竞争结构分析为框架,从国内计算机和通信产业的竞争情况出发,结合深圳相关产业的特点,分析中国加入WTO后相应市场准入条件发生的变化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可能造成的冲击和影响,并提出具体的应对策略。
2 加入WTO对深圳通信产业的影响
中国通信产业是典型的寡头垄断产业,以“巨大中华” 1为代表的民族通信产业和以上海贝尔为代表的合资企业占据了市场的绝大部分,目前“巨大中华”占有国内通信设备市场50%以上的份额。民族通信设备生产企业能与外资企业和进口产品分庭抗礼有内外原因,内部原因指的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四家企业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如华为的员工持股制度和矩阵组织结构;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企业的迅猛发展同样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外部环境指的是两个方面,一是下游行业的企业竞争(指的是在通信服务领域打破中国电信的垄断成立联通)导致了对通信产品的需求增加,国内通信市场每年的建设量达300亿美元;二是政府自90年代中期起实行的对国内通信产业的扶植政策对改变国内通信设备企业的竞争颓势起了很大的作用。政府的政策主要涉及对进口程控交换机的限制,其中影响最大的有两条:95年1月1日起,停止用软贷款购买进口交换机;95年4月1日起,停止对交换机提供免税优惠政策。国家的政策立即产生了效果,国产交换机的市场占有率迅速上升,1992年国产交换机的市场占有率仅有10%左右,1996年市场占有率便已达到40%,1997年已超过50%以上。
新入侵者能否对现有企业构成威胁取决于2个因素:进口壁垒和投资壁垒。我们先考量一下国内通信产业当前的进口壁垒。先看关税。目前,我国信息产品的平均关税为13.3%,通信产品的关税为12%,考虑到关税减免的影响,信息产品的实际关税远低于名义关税,业内人士人为,实际关税约为4%。2走私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关税的影响,1998年下半年国家加大了打击走私的力度,曾一度引起进口计算机类产品的紧缺。不过,就通信设备而言,通过灰色渠道进口的情形可能并不严重。不管实际情况如何,关税这一进口屏障对深圳通信产业的保护有效性的确有限,因此只从降低关税的角度而言,加入WTO后的影响并不大。
在非关税壁垒方面,我国也没有实行争对通信设备进口的重大的非关税壁垒措施。至于上文所述的产业政策当然不能算作关税壁垒。事实上,为迅速提高我国的通信产业水平,我国既没有在贸易政策上作出过多的进口限制,在通信制造业更是采取积极吸引外资的政策。比如,从八十年代开始,国外著名的通信设备制造商就已纷纷登陆中国,从而产生了中国电信网上交换机的“七国八制”。 综上所述,中国加入WTO后,就通信制造业本身而言,市场准入条件并没有太大的改变,零关税的实行不会对现有的竞争态势造成很大的影响。此外,由于世界著名的通信制造商均已登陆中国,从而波特所谓的潜在入侵者即使存在的话也不足以对现有企业间的寡头垄断作出挑战。
通信制造业的下游产业即通信服务业的开放对通信制造业的影响是巨大的,1994年联通公司成立以来对电信服务业的改变已证明了这一点,虽然联通公司的业务量不到中国电信的一个零头。中国加入WTO后,遵循《基础电信协议》及与谈判对手签定的协议从而开放通信服务业乃势所必然。按照中美达成的协议,中国电信服务业的开放主要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A遵守《基础电信服务协议》倡导的促进竞争的原则,如成本定价原则、电信主管当局的独立性原则、技术中立原则(所谓技术中立原则指的是,外国电信服务从业者可以自行选择技术提高服务)等。B对服务地域不予以限制,我国承诺在两年内取消对传呼和增值服务的地域限制,对移动电话和有线电话,这一期限分别是5年和6年,我国还承诺在“入世”后立即开放占我国通信业务量75%的上海、北京和广州地区的通信服务。C 在投资领域,中国允许外国公司的股权在任何一种电信服务领域达到49%,具体来说,中国允许外资股权在增值传呼服务领域两年内达到50%,在移动通信领域在5年内达到49%,国际和国内业务在6年内达到49%。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挑战,我国信息产业部已拟定了对外开放的具体战略。信息产业部决定:在增值电讯方面(即网际网络、电子商务、声讯电话等)实行全面开放、充分竞争;在无线和卫星通信领域,实行有序竞争,根据通讯资源和市场需要,发放适当数量的经营许可证;固定网络最后开放。
通信市场开放肯定会引发和刺激对电讯设备的需求,从而为深圳通信制造企业提供新的机会。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电信业务总量增长率仍维持在30%以上(九十年代的大部分年份,电信业务总量增长率超过40%,1999年超过30%。)是完全可能的。这是因为,我国近年来的电信发展速度虽然很快,但不可能迅速弥补过去的长期欠帐,此外追上国外的先进的通信方式如移动通信和数据通信也要一段较长的时间。下面的数字便可说明我国通信产业的现状,从而反映我国通信行业的前景,截止去年,我国固定电话用户总数达1.1亿户,移动电话用户总数4300万户,电话普及率约13%,互联网用户700万户。通过与发达国家的横向比较,我国电信业务的落后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开放电信服务业既是我国加入WTO的条件,更是发展我国电信业的要求。从我国电信业的发展前景来看,无论是民族通信产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可从不断做大的大饼中分得一块。
当然,一方面我们应看到我国在电信各领域-固网、移动通信和数据通信均有广阔的前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注意各领域的发展机会和速度可能差异很大,考虑到我国电信开放的渐进性和各个领域本身的差异性,如投资壁垒和技术演进,这一点对通信制造商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十分重要,波特把这一因素称为替代产品的威胁。当然,从我国的现状来看,虽然固网、移动通信和数据通信都有很大的潜力,暂时不会出现类似芬兰移动通信冲击固网的情况,但是三种通信网络的发展速度肯定是不同的。以1999年为例,固定电话新增主线用户2200万户,用户总数达1.1亿户,增长率为25%;移动电话新增用户1800万户,用户总数达4300万户,增长率为72%;互联网用户新增500万户,总数达700万户,增长率为250%。对应于这样一种发展状态,对各网络通信设备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即使中国加入WTO后,这种趋势还会持续,因此深圳各通信制造商只有顺应需求的变化,实行产品多元化战略,才能在竞争中取胜。以下通过分析我国通信设备的使用现状,结合中国加入WTO后可能出现的变化,对深圳通信制造商面临的竞争状况作一分析。
固网所需的通信设备主要包括程控交换机和接入设备,这两项产品是深圳华为和中兴的主打产品,占二者的销售额的50%以上;移动通信设备包括两大部分,网络基础设施,如移动通信局、基站等和终端设备,如手机。从技术上移动通信正从模拟向数字过渡。目前,我国正处于模拟、GSM、窄带CDMA共存阶段,模拟逐渐衰退,GSM发展正旺,CDMA逐步商用。1998年、1999年,华为、中兴分别获得了GSM设备入网许可证,但在移动通信设备领域(主要是GSM设备)仍由外国品牌主导。数据通信设备主要包括接入服务器、交换机、IP网关、路由等,这一市场基本由外国品牌占据。
中国加入WTO后,对固网的通信设备即程控交换机的需求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这是因为:A 我国有线电话普及率总体上不高,但城市已相当普及,农村囿于条件限制,对电话的需求不会即时有很大的需求;B 程控交换机在中国接近饱和,市场竞争相当残酷,交换机市场价格从九十年代的300美元降到目前的70美元;C 由于固网的经济壁垒较高,国外电信运营商不一定有投资积极性,这也会影响对程控交换机的需求。不过中国加入WTO后,对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商可能是个发展的良机,因为:外国电信服务商首先登陆移动通信领域的可能性最大,这一方面符合我国的电信服务开放战略,另一方面也可能切合外商的投资思路,因为投资于移动通信经济壁垒不高,况且移动通信是我国电信业发展最为迅速的行业。据预测,到2005年,我国的手机用户可达2亿户。但是深圳移动通信设备的两个主要生产商华为和中兴也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挑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A 实行零关税之后,外国品牌在价格上的劣势可能会有所逆转,在本国品牌还未能被广大客户认可的情况下,这一情况尤其应引起注意;B 深圳华为、中兴的GSM设备已在不少省、市开局使用,但尚未形成规模,而且市场占有率低。目前国产设备占市场份额的5%左右。华为、中兴应在2005年完全消除关税之前,经过学习曲线,通过降低价格以及通过与下游服务商联合的形式迅速占领市场;C 最大的难题是移动通信技术的改变,可以预料CDMA可望很快在我国使用。据悉联通将联合外商进行CDMA的网络建设。不仅如此,第3代移动通信技术即3G发展迅速。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开发负责人李世鹤教授估计1,从世界范围来看,到2005年,第3代通信设备将占据三分之二的通信市场份额。华为、中兴只有因应这一变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否则只能冷眼旁观外商对通信市场的占领了。在数据通信制造领域,深圳乃至中国的通信制造商目前尚无作为,考虑到数据通信在我国的发展前景,深圳的通信制造商应加强在此方面的技术研究,从而在该方面也占有一席之地。 通信设备的上游产品是各类零部件,深圳的两大通信制造商一直采用全球采购战略,在核心设备和软件上尤其如此。加入WTO后,由于进口关税的降低,华为和中兴可望在这一方面享受一定的好处,但不可期望过高,因为一是由于关税的减免,降税的空间已不大;二是,加入WTO后国内通信制造业在某些产品上竞争加剧是不可避免的,如这些产品的核心设备我国厂商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则外国供方的议价能力提高。这也符合波特对竞争力的分析,波特认为,下游产品生产商的增加或竞争的加剧一般会导致上游产品供应商议价能力的提高,供应商的集中度越高越是如此。 加入WTO后,对我市通信制造商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一个方面是,通信设备的出口和市场可望扩大。近两、三年来,中兴、华为等公司已成功地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在国内竞争激烈的数字程控交换机等产品打入了巴基斯坦、俄罗斯、巴西等市场。中国加入WTO后,由于WTO成员必须对我国实行非歧视待遇和国民待遇,我国可享受WTO其他成员乃至进口国本国厂商所享有的在关税和项目招标方面的待遇,市场准入条件的改善肯定会有力促进我市通信产品的出口,加入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我国通信产品技术先进、价格具有比较优势、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因此,加入WTO后,通信产品的出口大有前途。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认为,中国加入WTO后,从整体上说,我国电信服务业的开放和国外市场准入水平的改善将会导致对通信设备需求的增加。但各种通信产品的需求结构是不同的,对程控交换机的需求虽然最大的部分仍然来自国内,但由于各主要生产厂家的规模效益已经具备,技术已经成熟,而且随着城市电话普及率的迅速提高,有效需求已有减缓的趋势,厂商竞争激烈和产品利润率下降是必然的,因此我市通信制造商应加快实行国际化战略。就移动通信产品而言,无论是通信设备还是终端产品均是外商的天下,但随着华为、中兴在GSM技术上的群体突破,以及康佳和科健等企业加入手机竞争行列,国内企业分霸天下是可以预见的,由于这一市场的糕饼实在太大,所以这一领域的利益可以有大家分享,但所获糕饼多少则取决于很多因素。不过最有可为的可能是数据通信设备生产领域,但遗憾的是这一块市场尚小,通信制造商可能兴趣不大,但互联网发展速度惊人,通信制造商不应小觑。
3 加入WTO对深圳计算机行业的影响
我市计算机行业有这样几个特点:A 主要企业是外资企业,大家熟知的希捷、康柏、爱普生、开发科技等企业或是外商独资企业或是合资企业(其实整个高新技术产业也大致如此,政府认定的129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有83家是外商投资企业。)。B 出口加工特征明显(见第一部分所述),这是由企业类型决定的。C 产品的配套能力强,除芯片外所有的的电脑部件均可在本地采购。D 外商品牌主要用于出口,国产品牌主要用于国内销售,如长城电脑生产的长城牌计算机即是如此1。
由于我市计算机行业具有上述特点,因此研究加入WTO后计算机行业所受的影响应首先研究出口加工型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准入条件发生变化后可能出现的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研究我市计算机产业可能出现的变化。首先简略叙述一下我国对计算机进口的限制措施。我国在1990年取消计算机进口批文之后,主要实施的是关税壁垒。目前计算机的最终产品关税是15%,中间产品税率为9%。由于对最终产品的有效保护率高,国有企业就大量进口或或走私原件进行组装。但我市计算机行业的主要企业是外资企业,由于国家的外资政策规定和外企全球战略的考虑,他们的营运方式与国有企业完全不同,简单地说,外资企业采用的是出口加工模式。基于此,我们认为,中国加入WTO后,我市计算机行业可能会出现这样几种情况:一是外资企业保持现有加工模式。目前由于计算机整机及配件生产属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性质,进口和出口均不收税,因而加入WTO实行零关税政策后对企业没有影响,况且进口产品用于国内销售,而加工产品则主要用于出口,二者市场没有重叠,不会在中国竞争。不过出现这种情况的机会不高。第二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加入WTO后,由于国民待遇的实施,限制外资企业本地销售的政策理应取消,外资企业在对现有模式不作重大改变的前提下增加在国内的销售比例,并且更多地采购本地部件,这样就会产生以下影响:A 可能会形成国内品牌计算机如本市生产的长城、惠通计算机一定程度的冲击,如国内计算机市场不断增大,则所有的计算机生产商均会获利。B 进一步带动本市计算机配套产品的生产。当然出现这种情形从整体上看对我市计算机行业是有利的。此外,不管是否出现第一或第二种情况,第三种情况肯定会发生,这就是中国加入WTO后,国内品牌计算机扩大出口的机会增加。这是因为我国产品可享受进口国的非歧视待遇,进口部件取消关税后整机成本下降,这两个因素都增强了国产品牌价格竞争力。但由于核心技术CPU等受制于人,国内品牌的技术含量受到制约,因而立即大幅增加出口的可能性不大。长城电脑1998年的出口计划未能实现可能会影响该公司拓展外国市场的信心。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加入WTO对我市计算机行业的总体影响是正面的,不过外资企业的获利可能大一些,国有企业的获利小一些。
在国内战场上,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这是因为一方面国内很多家电厂家加入了组装计算机的行列,另一方面中国加入WTO后,由于取消关税和允许外商从事内贸(目前进口计算机在中国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是通过中国代理商进行的,但中国加入WTO后,这一情况将会改变,在中美签定的双边协议中,就有允许美商在中国从事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规定。),外国品牌在价格上的劣势可能会得到改变,外商独特的销售技术(如DELL的直销)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长处可望得到张扬。我市计算机厂商,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应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
4 对策
(1)政府对策
在中国加入WTO后政府如何在市场开放的条件下以及在遵守WTO原则和协议的前提下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呢?在对这个问题展开讨论之前,有必要略为分析一下深圳市政府过往在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担当的角色。
从本文多处提供的数据可以看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主要来自于这样两股力量:A深圳高新技术的主力军是外资企业,跨国公司采取全球战略进行国际分工,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深圳由于独特的环境和人材优势从而成为跨国公司的选择,深圳以此为依托成功地进行了经济结构转型。B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主体主要来自于民间资本,即民营企业对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深圳在全国最有影响的高科技企业中很多都是民营企业,如华为和从事财务软件的金蝶。
上述两件事实同时指向这样一个结论:深圳市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是很重要的,但政府的作用一般是侧面的(也许下述事实可以为此结论提供佐证:在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到相当规模之后,市政府才于1998年2月颁布了《关于进一半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即常称的“老22条”),政府主要起的是推动和引导的作用。我们甚至可以将此结论一般化,其实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历史都证明了这一点。以美国为例,美国政府本想在名校密集的波士顿地区发展高科技,不料硅谷却在斯坦福大学附近128旁边冒了出来。那么政府的侧面推动作用到底指的是什么呢?我们认为,政府应做和能做的乃是创造良好的适于高新技术孕育和发展的氛围而不是对高新技术产业直接投资,深圳市政府过去和目前主要所做的即是如此,正是市政府的行为与国际高新技术的发展规律的暗合促成了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飞速发展。不过,在全国高科技大潮的推动之下,市政府也按捺不住,创立了7亿元的风险投资基金。风险基金运作如何尚不得而知,不过如果国际经验可以观照的话,我们可以料想,政府在高新企业进行直接投资的效应很有可能是有限的。作者认为,政府说到底还是应在其擅长的即创造氛围和改善软硬环境方面下功夫,功夫到家,外资企业自然会进来,深圳也会成为国内人材聚集的高地。具体来说,市政府除应切实贯彻1999年9月28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即“新22条”)外,还需做好下面工作: A成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咨询委员会,制定我市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确定我市高科技发展的目标、途径。B积极鼓励行业组织发挥作用,从软件产业发展迅速的印度经验来看,行业协会在沟通政府和企业联系、保护企业利益等方面可起很大的作用。C 净化市场环境,规范企业行为,如打击盗版制止倾销。D 发挥政府在动员和集中资源方面的优势,发动企业开发关键技术和产品,如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使我市高新技术产品成功更新换代。E 参与制定和关注技术标准。标准在高新技术发展中的作用十分大,标准一旦确立,便造成了路径依赖,产品偏离标准便无法进入市场。中美达成的协议中要求中国政府当局保持技术中立的原则,但制定中文标准并不有悖这一原则,当然深圳市政府在此方面的作用空间不大。 (2)企业对策
A 加强对WTO的研究,知悉WTO的原则和协议,了解WTO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B加入WTO近在眼前,企业不要坐等观望,要清楚地认识到竞争环境的变化,勇敢地面对竞争,从现在起就要做好迎接竞争的准备,就应假设关税已降为零,竞争环境已经改变。对国有的高新技术产业来说,尤其要注意的是,不应指望政府的关照和保护。
C 要树立强烈的技术合作观念。高新技术的开发绝非一日之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人材、资金、技术、经验等高新技术发展的条件相对落后,在经济和科技全球化的条件下,企业应在立足研发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同时,注重与国外技术领先企业的合作。 D 不求面面俱到,应该有的放矢。我市有的高新技术产业销售额已超百亿,规模做大之后,野心不能过大。多元化的道路上布满地雷,企业应小心谨慎。企业能在某一关键技术和关键产品上能够保持不断领先的地位就已足够,英特尔公司在CPU上的垄断地位谁人能及?毕竟蓝色巨人IBM世界上只有一个。华为基本法上有这样一句话,决不从事通信服务业。华为写上这句话的本意是不断敲打员工的竞争和风险意识,但它同时也表明了华为专注一行的决心。 E 树立以质取胜的观念。我们已经或正在进入过剩经济的时代,为占领市场,企业不惜采用廉价策略。价格竞争使整个行业受到损害,企业利润很少是不可能发展高附加值的产品的。将来中国加入WTO后,企业若将价格竞争战略带到国外,则免不了遭到其他国家的反倾销。不过话说回来,低价竞销往往是企业迫不得已的选择,我国不少高新技术企业事实上就是个装配企业,自我开发的技术没有或很少,君不见家电厂家转眼就可生产电脑。企业不能在技术上领先,只好求助于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规模效益决定了一切。对这一竞争态势,企业要提高警惕,被已有规模优势的企业牵着鼻子走毕竟没有出路。
F 时刻记住“用户就是上帝”。高新技术产品的特性决定了为用户服务的重要性,联想电脑之所有能独步天下,一靠营销,二靠服务。加入WTO后,外国企业可在中国从事内贸,包括售后服务和维修等业务,而这方面恰恰是国内大多数企业的弱项,企业应在这方面抓紧修炼。
F 加快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G 加大产品结构和企业组装的结构的调整力度,加快产品开发的步伐,推动产品更新换代和产品重组。 H 积极参与ISO9000、CMM、ISO14000等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和国际安全认证,从而冲破一些国家的技术垄断和新贸易保护主义壁垒,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