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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8-13 8:40:22 发布者:[Venture Capital]  TAGs:[风险投资 创业投资 政策法规 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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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将对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进行资助,对同一家风险投资机构一年内的资助额最高为200万元。此外,东莞市将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逐步建立项目投资退出机制,让创业风险投资有很好的退出方式。

  为完善创新投融资体系,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东莞市制订了《东莞市建设科技投融资体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对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资助额,根据其实际投资额确定,资助额为对某一企业的实际投资额的15%。

  首次获得创业投资的,资助比例可提高至20%。单笔最高资助额不得超过50万元。对同一家创投企业一年内的资助额最高为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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