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要求: | 对项目方的要求: (一)请项目方提供以下项目初选资料:(请发到下列邮箱中) 1、项目申报、立项、审核批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括技术报告); 2、项目现状和进展状况及未来5年发展规划、前景展望和资金投向与需求额; 3、项目人单位背景、规模、组织结构、主营业务和近三年业绩简介(包括资产和股本结构<取前10位大股东>、职员结构状况); 4、企业执照,法人代表证,章程和税务证,各类资职证、荣誉证等; 5、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付总、总监以上、董事、监事)履历表和法人代表名片; 6、项目方对合作的基本想法、态度、合作方式以及支持政策与风险控制条件; (可先报一个3000-5000字的<招商引资综合性说明书>,以便确立考察意向) (二)、项目要求: 1、项目本身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主体明确。产权清析。没有法律和技术上的障碍。处于发展期的项目优先。 2、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优势明显。 3、风险小、回报稳。 4、项目人在项目中的出资比重不得少于项目总投资的35%。 5、在当地政府或银行有一定的贴息和担保能力的项目优先办理。 6、特别优秀的重大项目,不受以上条件限制。可直接参股投资.单个项目的参股额在2000千万元-12亿之间.
(三)合作要求: 1、贵方有良好的投资和合作平台。有较好的商业品质和信誉.不存在道德风险。能建立起良好的运行管理机制和体制。 2、无论我方对项目是否控股或选取任意金融产品方式进行合作,除参股上市公司外,其它情况下,应保证我方至少出任财务总监和销售总监。 3、项目方提出考察邀请,并承担前期人员对项目考察中的生活与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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